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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提前3个月休可以吗(怀孕了不辞职一直请假可以吗)

东风信息网2023-02-01 11:59:1417

一、基本案情

刘某美系深圳市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用人单位”)女职工,2018年5月10日开始休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未足额支付,产假期间应用人单位要求提前返岗上班。此后,刘某美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产假期间工资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提起劳动仲裁,主张产假期间工资差额,但未获支持。

刘某美不服仲裁裁决,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一审法院支持了刘某美的诉讼请求。

用人单位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诉讼。

二、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认为如同劳动者未休年休假上班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一样,女职工未休完产假提前上班,不应视为女职工已放弃产假权利,并不能因此免除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待遇的法定义务。被上诉人未休完产假即上班,其上班期间所得工资是因提供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该劳动报酬与产假待遇属不同性质,前者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劳动所得,后者是基于女职工生育保险法律关系的待遇,二者并不冲突,不构成重复获利,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检索

(2020)粤03民终17973号

四、问题延伸

1. 假如女职工产假期间提前上班,上班一段时间后不再提供劳动,继续休产假,用人单位不同意的能否按旷工处理?

我认为不能,产假是女职工的法定权利,不因同意提前上班而消灭,上班还是休息由女职工决定,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女职工必须提供劳动,所以用人单位也就无权以女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作旷工处理。

2. 假如女职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差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是否包括提前上班后产假结束前的产假工资和正常上班工资两部分?

我认为包括,正如该案例所言产假工资与提前上班所得工资二者不存在冲突,不构成重复获利,那么只要二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内,即可计入月工资。

五、典型意义及启示

该案例切实保障了女职工生产休假期间依法享受产假待遇的权利,同时也告诫用人单位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即使女职工同意提前上班也不能视为自愿放弃产假待遇。此外,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产假期间提前上班的行为也极有可能助力劳动者提高月工资数额,以致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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